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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制度(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严格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要求,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必须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  基本原则
教育为先,全面开展全体学生教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广泛宣传为学生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方式;预防为主,建立心理危机主动防御的意识,建立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建立预警机制,妥善处理,使学生得到最好的帮助;咨询为辅,帮助学生调适心理,恢复心理平衡。
三、主要目标
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不断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心理健康素质。预防、识别、干预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减少心理疾病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知识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程占2个学分、开设32个学时。
(二)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普及,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三)强化咨询服务和预防干预。通过普查、课程、讲座、学生群众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途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与疾病预防知识;通过开展个体咨询、团体咨询等活动,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通过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等措施,构建和完善学生高危人群的发现、干预、转介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五、体制机制
(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永恒(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陈小昌(学生处处长)  
成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二级学院学工办副主任  全体辅导员
  (二)建立健全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咨询体系,形成统一连贯的咨询链。学校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在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级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直接连接学生,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共同完成问题学生的处理。各班级成立心理健康班干部班子,了解学生,提供咨询前的信息收集,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各宿舍选举心理健康委员,驻扎基层,协助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预警防控体系致力于不断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和教育咨询效果。
(三)完善制度建设,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规范管理、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完善各项咨询规章制度。
六、工作保障
(一)精心配置,专兼结合。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一支以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二)加强培训,注重研究。重视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再教育,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一次专业培训。
(三)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四)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保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稳步进行。